2024年6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订第783号国务院令,发布《公允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全文: 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83号 《公允竞争审查条例》已2024年5月11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经由过程,现予发布,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总理李强 2024年6月6日 公允竞争审查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增进市场公允竞争,优化营商情况,扶植全国同一年夜市场,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令,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草拟触及经营者经济勾当的法令、行政律例、处所性律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政策办法(以下统称政策办法),行政机关和法令、律例授权的具有治理公共事务本能机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草拟单元)该当遵照本条例划定展开公允竞争审查。 第三条 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对峙中国共产党的带领,贯彻党和国度线路方针政策和决议计划摆设。 国度增强公允竞争审查工作,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同等利用出产要素、公允介入市场竞争。 第四条 国务院成立公允竞争审查调和机制,兼顾、调和和指点全国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研究解决公允竞争审查工作中的重年夜问题,评估全国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环境。 第五条 县级以上处所人平易近当局该当成立健全公允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保障公允竞争审查工作气力,并将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当局预算。 第六条 国务院市场监视治理部分负责指点实行公允竞争审查轨制,催促有关部分和处所展开公允竞争审查工作。 县级以上处所人平易近当局市场监视治理部分负责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实行公允竞争审查轨制。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平易近当局将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环境纳入法治当局扶植、优化营商情况等查核评价内容。 第二章 审查尺度 第八条 草拟单元草拟的政策办法,不得含有以下限制或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 (一)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范畴、营业等背法设置审批法式; (二)背法设置或授与特许经营权; (三)限制经营、采办或利用特定经营者供给的商品或办事(以下统称商品); (四)设置不公道或轻视性的准入、退出前提; (五)其他限制或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 第九条 草拟单元草拟的政策办法,不得含有以下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活动的内容: (一)限制外埠或进口商品、要素进入当地市场,或阻碍当地经营者迁出,商品、要素输出; (二)排挤、限制、强迫或变相强迫外埠经营者在当地投资经营或设立分支机构; (三)排挤、限制或变相限制外埠经营者加入当地当局采购、招标投标; (四)对外埠或进口商品、要素设置轻视性收费项目、收费尺度、价钱或补助; (五)在天资尺度、监管法律等方面临外埠经营者在当地投资经营设置轻视性要求; (六)其他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活动的内容。 第十条 草拟单元草拟的政策办法,没有法令、行政律例根据或未经国务院核准,不得含有以下影响出产经营本钱的内容: (一)赐与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 (二)赐与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别化的财务嘉奖或补助; (三)赐与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得、行政事业性收费、当局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 (四)其他影响出产经营本钱的内容。 第十一条 草拟单元草拟的政策办法,不得含有以下影响出产经营行动的内容: (一)强迫或变相强迫经营者实行垄断行动,或为经营者实行垄断行动供给便当前提; (二)超出法定权限制订当局指点价、当局订价,为特定经营者供给优惠价钱; (三)背法干涉干与实施市场调理价的商品、要素的价钱程度; (四)其他影响出产经营行动的内容。 第十二条 草拟单元草拟的政策办法,具有或可能具有解除、限制竞争结果,但合适以下景象之一,且没有对公允竞争影响更小的替换方案,并可以或许肯定公道的实行刻日或终止前提的,可以出台: (一)为保护国度平安和成长好处的; (二)为增进科学手艺前进、加强国度自立立异能力的; (三)为实现节俭能源、庇护情况、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好处的; (四)法令、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他景象。 第三章 审查机制 第十三条 拟由部分出台的政策办法,由草拟单元在草拟阶段展开公允竞争审查。 拟由多个部分结合出台的政策办法,由牵头草拟单元在草拟阶段展开公允竞争审查。 第十四条 拟由县级以上人平易近当局出台或提请本级人平易近代表年夜会和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策办法,由本级人平易近当局市场监视治理部分会同草拟单元在草拟阶段展开公允竞争审查。草拟单元该当展开初审,并将政策办法草案和初审定见送市场监视治理部分审查。 第十五条 国度鼓动勉励有前提的地域摸索成立跨区域、跨部分的公允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第十六条 展开公允竞争审查,该当听取有关经营者、行业协谈判会等短长关系人关在公允����leyu竞争影响的定见。触及社会公家好处的,该当听取社会公家定见。 第十七条 展开公允竞争审查,该当依照本条例划定的审查尺度,在评估对公允竞争影响后,作出审查结论。 合用本条例第十二条划定的,该当在审查结论中具体申明。 第十八条 政策办法未经公允竞争审查,或经公允竞争审查认为背反本条例第八条至第十一条划定且不合适第十二条划定景象的,不得出台。 第十九条 有关部分和单元、小我对在公允竞争审查进程中知悉的国度奥秘、贸易奥秘和小我隐私,该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四章 监视保障 第二十条 国务院市场监视治理部分强化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监视保障,成立健全公允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置、督查等机制。